“当时心存侥幸,认为只喝一点,不影响出行驾车,被交警逮到的‘倒霉事’更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真是后悔不已.....”钟山区某街道副科级干部孙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除被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外,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钟山区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抓实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发布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明确“九严禁”查处内容,做到提醒在先、警示在先。
深化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移送一起、查处一起。
强化曝光震慑,通报查处典型案例8起,选取9个典型案例编入警示教育读本,警醒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和惨痛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做到遵规守纪守法。
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学习党纪法规作为“必学课”,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讲规矩、知敬畏。对酒驾醉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常态化打足“预防针”。
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旅游景区、农家乐、宾馆酒店等,对公车私用、酒驾醉驾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既查当事人酒驾醉驾问题,也查其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吃喝问题。
2021年以来,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51件,党纪监察立案51件51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
“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酒驾醉驾问题严查严处,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良好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