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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踊跃报名!安徽召开电动自行车出行立法听证会!

交通事故 2022-05-09 09:00 标签: 立法 听证会 电动自行车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安徽省司法厅计划在本月下旬组织召开《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即日起到5月20日,感兴趣的公众可报名参与。

此次公告明确,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以下焦点问题进行听证:

如何设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

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如何引导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和搭载人佩戴安全头盔;

如何科学引导电动自行车搭载合规人员;

如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此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5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代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代表,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代表,非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代表,起草单位及其基层执法单位代表,专家学者代表。

听证参加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专家学者应当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

按照目前的考虑,此次听证会计划在5月27日(周五)9∶00-12∶00召开。此次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和听证单位邀请的方式产生。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安徽省司法厅抽签产生;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的,由省司法厅邀请。

报名时,需提交《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简要理由,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即日起至5月20日24时止,大家都可以报名。报名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

电子邮箱:sftlfych@163.com。

传真:0551-65982142。

信函报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安徽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政编码:230031)。

另外,公众如有对《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安徽省司法厅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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