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民警根据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对学校周边、学生必经路口、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查处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对涉及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及时切断隐患线,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执勤民警还对违规骑行的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严格实施“三个一律”,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一律对将机动车交给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主体依法从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2022-09-27 17:11
执勤民警根据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对学校周边、学生必经路口、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查处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对涉及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及时切断隐患线,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执勤民警还对违规骑行的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严格实施“三个一律”,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一律对将机动车交给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主体依法从严处罚。
2023-08-29 16:21
骑电动车撞到人后,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按责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对于具体的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2-08-08 15:52
1.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
2.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
3.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4.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从11月1日起,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
2022-08-18 11:45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佩戴头盔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人予以。罚款金额在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属于现场可以改正的情形,不罚款但是会进行警告处理。
2022-09-09 10:49
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有禁止性规定。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或者为其充电。物业有权利禁止业主的电瓶车进入电梯上楼,因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是属于物业管理的;且电动车上楼通常会占用公共区域,如消防通道等地,也是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业主应当按照物业要求将电动车放于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