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去医院看诊拿药本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多起医疗纠纷中,不难发现有医院给病人开错药的例子,不同的药物治疗不同的疾病,如果开错药责任应该谁承担?病人能申请赔偿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给病人开错药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药房工作人员的重大过错造成的,医疗机构可以向相关人员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患者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医疗规范的;
(二)隐瞒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
医疗事故赔偿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有三种:医患双方协商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通过诉讼解决,一般是通过以下步骤:
1.诉讼前准备
咨询医学专家,看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如果没有过错,诉讼自行终结,不浪费时间;如果得到肯定的答复,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与医务处联系投诉,索要病历复印件,与医务处代表共同盖章病历(包括病历、住院记录、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并向医务部索要《医疗纠纷投诉单》收据。完成上述工作后,患者可以选择适用哪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2.提起诉讼。
在立案庭提起诉讼,法院会安排第一次开庭的时间,主要是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进行质证。第一次开庭后,质证病历将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因此,在第一次开庭的这个阶段,患者要抓住时机,仔细审查病历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排除在有效证据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