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和受托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必须是两个人,不能为同一人,都需要亲自办理当事人委托事务,负有报告、权益转让等义务。
(1)受托人
1.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原则上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只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为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他人处理;
2.遵守委托指令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
4.利益转让的义务。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委托事务所获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让权利的义务。受托人应当将其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取得的权利转让给委托人。
(2)委托人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的必要费用;
2.支付义务。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买卖证券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本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称出卖人)。
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人。委托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事务,向委托人报告结果,向委托人移交委托事务所的财产,赔偿因委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而不是同一个人。
三。谁是委托人和受托人?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买卖证券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本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称出卖人)。
受托人是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从事的民商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授权从事商业活动的受托人也称为经纪人。被授权从事民事诉讼和仲裁活动的受委托人也称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