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法律顾问 2023-01-17 02:14

安置房过户需要的手续: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3、内勤收费。4、科长审批。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
1.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2.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3.二次过户住宅:6元/m2;4.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5.评估费:5‰;6.拆迁安置住宅:3元/m2;7.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那么,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由于拆迁安置房的两种类型,能否买卖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综上所述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