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1.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缴纳费用为缴费基数乘上规定的比例缴纳医保,缴费基数为员工个人上年度税前月平均工资,其中绝大多数费用公司承担,个人只需要承担一部分;
2.工伤保险。费用全部公司承担,员工不需要进行缴纳;
3.失业保险。如果员工被迫失业,可以去当地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申领成功之后,员工找不到工作任何收入的情况下,每个月都可以领取补助,不过必须符合条件;
4.生育保险。主要针对的对象是职场的女性员工,女孩子从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5.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根据我们缴纳社会保险的累计总额和时长,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按照比例进行缴纳。
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单位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另外,如果劳动者是由于单位不缴纳社保而离职的,那么单位还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