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扫黑追究以前处理过的案件吗

刑事辩护 2023-01-16 21:59

扫黑一般不追究以前处理过的案件。但是构成累犯的除外。
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扫黑除恶案件是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如果已经立案或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可以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2、犯罪以前有案底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一般是不会追究的。
3、但是如果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些犯罪行为您知道吗?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综上所述:根据上面的回答我们知道,扫黑如果以前案底已经被处罚的,是不会追究的。但是如果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