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职工的医疗保险是从业人员才可以购买的,一般的单位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员工一起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用,没有单位的可以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用处比较多,而且是员工的基本福利的一种,因此员工应该积极争取属于自己的福利,事业单位也应该按照规定给予员工应得的福利。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