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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在职职工缴的养老保险按最低基数的60%缴是否合法?

法律顾问 2023-02-13 03:06

企业为在职职工缴的养老保险按最低基数的60%缴是否合法?
企业为在职职工缴的养老保险按最低基数的60%缴是否合法?企业为在职职工按最低基数的60%缴纳养老保险费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企业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职工本人工资总额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为基数。有的地方对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实行“差额征缴、差额拨付”的结算方法。其基本做法是:由社会保障机构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应收取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和应拨付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下简称养老金)。若应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大于应拨付的养老金,则按其差额向单位收取,即“差额征缴”(对单位来说是“差额缴交”即“付差”);若应拨付的养老金大于应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则按其差额拨付给单位,即“差额拨付”(对单位来说是“差额拨人”即“进差”)。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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