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后降低税率,开红字发票如何操作?5月1日后降低税率,开红字发票如何操作按照2017年7月将13%减并11%的经验和实际存在的情况,我们可以大胆猜测,按照如下规则操作(如无特殊政策):将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和从11%降至10%,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在2018年5月1日后需开具发票,或者发生冲红重开、作废重开的情况,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适用的税率开具发票,即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应按照17%或11%税率开具发票。于税率调整,记住两条原则:1、是所有的增值税税率适用17%税率的降至16%,所有的增值税税率适用11%税率的降至10%!不是部分!2、通俗的说,2018年5月1日起17%和11%两档税率“没了”。关于税率分档,记住这三档:1、16%,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16%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情况外,都使用16%的税率。特殊情况要例外: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2)、这类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10%: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2、10%,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23类货物,税率为10%。10%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基本都是涉及销售服务、不动产的。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10%税率: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6%;2)、除了10%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10%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无形资产,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10%的税率;转让土地使用权也适用10%税率。3、6%、0%,那么剩下的这两个其实很好记忆了。6%主要就是适用于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的。除了10%列举的服务,还有动产的租赁服务是16%,其他服务适用6%。比如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除了转让土地使用权,其他销售无形资产适用6%0%,主要就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