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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能否通过“公证”交给子女?

法律顾问 2023-03-07 03:06

这不叫“公证”给你,而应该是“赠与”给你。 即由你父母与你立下一份赠与协议,说明他们自愿将此房赠与给你就行了。然后凭此协议书和房产证,你与你父母三人各持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程序中,第一个前置程序就是公证,是在房产部门的窗口就可以进行的,不必另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以上立协议和变更登记过程并不需要其他人知道,或征求他们的意见。 房屋的产权在法律上是以房产证为准,公证书是不能顶房产证用的。所以,如果不办理变更,一旦有争议时还按房产证认定产权,所以,变更登记是必不可少的。 房产赠与经过变更登记后,该房产在法律上就是你的了。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但若是协议中附有条件,如要求你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等,一旦违反了这个附条件,赠与人是有权利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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