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件中什么情况下遗嘱会失效
遗产继承案件中以下情况遗嘱会失效:
一、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四、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
五、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