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的起诉时效为多久时间
产品责任,在《民法通则》第122条有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所以,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最长为十年。损害赔偿请求权在生产者将产品交付给第一个消费者之日起满10年,可不承担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果在生产者明示担保的期间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