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嫁女,孩子户口随母,户口一直未迁,子女应不要享受本村待遇
在婆家如果没有落实当村待遇,就可以继续享受本村待遇。
农村村民待遇应当是国家种地补偿金和征地拆迁补偿金,以及村属集体经济分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