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湖南桃江起诉离婚应该如何办

婚姻家庭 2020-08-13 13:39 标签: 湖南 桃江 起诉 离婚 应该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应积极应诉。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