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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的离婚起诉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0-08-14 04:25 标签: 受理 离婚 起诉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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