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婚姻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0-08-15 00:04
标签:
婚姻
成立
要件
合法婚姻有以下要件成立: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不得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禁止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