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的房子媳妇有份吗
婚姻家庭
2020-08-1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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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区分赠与和继承。在赠与前提下,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如果是公婆在婚前所作的赠与,一般应当认定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的赠与,一般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除外。
在继承前提下,公婆去世后,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财产,当然也就包括房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媳妇是有份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