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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吗

婚姻家庭 2020-08-18 09:18 标签: 妻子 中止 妊娠 侵犯 丈夫 生育
“妻子擅自中止妊娠“,是无法构成“侵犯丈夫生育权”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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