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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名字对房产有影响吗,婚前买的

婚姻家庭 2020-07-24 18:33 标签: 名字 房产 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例如,甲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首付并在银行贷款,房产证上登记的甲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妻子乙的名字,适用《合同法》赠与的相关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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