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婚姻关系?协议就行了吗
1、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事实婚姻怎么解除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