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你好,双方感情不和,女方不想过了,男方没得生育能力,不想离婚

婚姻家庭 2020-07-23 19:32 标签: 你好 感情不和 女方 不想 男方 没得 生育 能力 离婚
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或有其他符合离婚的条件,法院会判离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