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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离婚需要什么情况

婚姻家庭 2020-07-22 00:35 标签: 事实 婚姻 离婚 需要 情况
【法律意见】
事实婚姻不能协议离婚,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属于同居关系。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法院只受理因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起诉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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