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银行工作人员诈骗银行责任

刑事辩护 2020-07-31 06:24 标签: 银行 工作 人员 诈骗 责任
对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为贷款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一般是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