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哪些?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是二罪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最主要区别是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社会秩序,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是财产权。你好,寻衅滋事罪有四方面行为表现: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看得出第三种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类似,量刑的法定刑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您好,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是随心所欲损毁财物,其主观上主要是为了逞强争霸、耍威风、发泄情绪报复社会等精神刺激。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一般要求目的指向很明确的财物,而不是看到什么砸什么;有明确的动机或矛盾起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