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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诉讼时效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是什么,时间是多长时间?

刑事辩护 2020-08-10 09:30 标签: 挪用 公款 诉讼 时效 北京市 海淀区 看守所 时间 长时间
挪用公款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规定,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规定,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挪用公款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根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挪用公款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挪用公款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规定,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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