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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人员怀孕 坐高铁该怎样办 会不会尿检

刑事辩护 2020-08-10 16:24 标签: 人员 怀孕 高铁 该怎样 会不会 尿检
有吸毒史的坐高铁没有强制要求尿检。但是有吸毒史且纳入“动态管控”的人员。会在在车站对吸毒人员检查,防止再次吸毒。这种检查是公安机关来完成,并不是车站方面的安检或工作人员来进行检查。国家推出的《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在戒毒完成后的3年内无任何吸毒记录,经过派出所证明可被公安解除动态管控。解除动态管控之后,坐高铁、住酒店等行为基本不会被检查了。扩展资料戒毒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第七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第七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根据查缉毒品的需要,可以在边境地区、交通要道、口岸以及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民航、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海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进出口岸的人员、物品、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查,防止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第三十五条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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