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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社会收取保护费为由进行敲诈勒索之行为怎样定性?

刑事辩护 2020-08-11 15:33 标签: 黑社会 收取 保护费 为由 进行 敲诈勒索 行为 定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综上所述,以黑社会名义收取保护费的行为出犯敲诈勒索罪,犯罪情节若属于数额较大,则应该以百分之五十的标准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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