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请问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一起共同贪污,犯罪如何判定?

刑事辩护 2020-08-12 07:06 标签: 北京市 看守所 请问 国家 工作 人员 其他人 贪污 犯罪 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为依法审理贪污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