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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婚前没有写女方名字,婚后去公证,请问,离婚,房子怎么

婚姻家庭 2020-07-28 08:57 标签: 安置房 婚前 女方 名字 公证 请问 离婚 房子
不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视为老房子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拆迁是将老房子转化为分得的房子和钱,不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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