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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户口没有分开,一方买房后产权和另一方有没有关系

婚姻家庭 2020-07-26 22:44 标签: 夫妻 离婚 户口 分开 一方 买房 产权 另一方 关系
如果双方离婚了,没有居住权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申请暂住权,如果对方同意,即可居住。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第14条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剧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扩展资料:相关案例:储薇与丈夫结婚前,丈夫即拥有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婚后,两人也一直在该房居住。3月,两人离婚,由于储薇没有其它住处,偏低的经济收入使储薇无力另租房屋,遂要求继续居住在丈夫家。但却被丈夫断然拒绝,理由是房屋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储薇无权分割和居住。虽然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只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才能在离婚时加以分割。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对方可以“见死不救”。因为该法第四十二条还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鉴于储薇的实际情况,她有权要求丈夫以房屋的居住权的形式给予帮助。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离婚后,无房一方仍可行使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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