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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提交哪些证明?

婚姻家庭 2020-07-28 19:14 标签: 大陆 居民 台湾 地区 申请 离婚 登记 提交 证明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是依法在大陆缔结的,双方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

1、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户籍证明);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2、申请离婚登记的台湾地区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件;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真实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夫妻共有财产及共有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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