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损益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和衡平原则。全部赔偿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财产赔偿是无论什么类型的损失都用财产进行赔偿损益相抵是损害额内扣除得到的利益过失相抵是受害人有过错的减轻加害人责任衡平原则是综合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被侵权人有请求侵权人承担责任的权利。所以遭受侵害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折价、赔偿损失等方式。
当遭受财产损失时,可以就财产损害赔偿方式进行选择,如选择恢复原状、折价赔偿、赔偿损失等,选择最有利的方式,最大限度的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