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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大病期间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劳动工伤 2020-08-24 22:12 标签: 劳动合同法 大病 用人 单位 解除 劳动 合同 赔偿
劳动者在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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