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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作担保应该如何才有效

房产纠纷 2020-08-16 09:02 标签: 房产 担保 应该
房产作担保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按我国《担保法》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按照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即使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合同也无效。
2、以他人房产作抵押的,须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3条规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3、以共有财产作抵押的,须经共有权人同意。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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