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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能强行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0-08-17 14:46 标签: 开发商 退房
因为开发商降价要求退房,没有法律依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认购相关协议后,开发商也可能对同小区后续出现的房屋降价销售。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肯定会感觉心理不平衡,甚至会认为开发商是刻意欺骗。而本质上来说,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建立的是合同关系,退房是要求解除合同关系,要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当我们从淘宝购买商品,比如衣服,也是和店铺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第二天发现降价的时候,可以要求退货,因为法律规定网络购物消费者有权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目前商品房买卖中没有同小区房屋降价就有权退房的法律规定。房产交易实行的是市场价格,自行协商确定。法律不禁止买卖双方变更合同,所以即使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仍然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解除原合同,重新协商价格。如果合同中约定了降价补偿,或者开发商通过口头、公开宣传等方式对此进行过承诺,这个承诺也属于合同约定,购房者就可以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退还差价赔偿损失。担心降价的,建议在和开发商签署的协议中写明处理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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