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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户口不肯迁走,要怎样办?

房产纠纷 2020-08-17 14:46 标签: 房主 户口 不肯
二手房过户以后,原房主不迁走户口,当事人可以报告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应当为新住户在该住址上立户,并告知原住户将户口迁出。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原住户仍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予以冻结。然后当事人再迁入户口。以河北省为例。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当以派出所为单位设立一个社区公共户口,用于登记本辖区在实际居住地址无法落户人员的户口。
第十五条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为新住户在该住址上立户,并告知原住户将户口迁出。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原住户仍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予以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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