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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权证办理条件

房产纠纷 2020-08-24 11:56 标签: 房屋 共有 权证 办理 条件
一、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条件:
(1)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的颁发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所有权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二、办理手续:
已经持有房产证的房主,如果要办理共有权证,需要重新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所有人和共有人持相关材料,一起到房管局办理确权登记。房管部门将对原有房产证作废,重新为房主办理房产证和共有权证。由于房改房在办理确权过程中,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材料,并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和工龄等。房改房出售,也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同意才能出售。房改房的房产证已经表明了房产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不需要再办理夫妻共有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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