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二押能怎么保证债权人权益

债权债务 2020-08-16 10:20 标签: 保证 债权人 权益
把好合同签订事前约定关。在借款合同中,将借款人的二押行为作为禁止性行为。把禁止借款人进行二押作为条款写入借款合同,定期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收集借款人的抵押信息,一旦发现有二押情形,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明确违约条款,可以把拖欠职工工资作为重要经营变化依据写入借款合同,当工资拖欠情况比较严重时,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依法清收。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上都有主债权数额和抵押担保范围的约定,但在他项权利证书上仅有主债权的数额,未明确抵押担保的种类。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他项权利证明上也应载明主债权的数额和种类,确保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与他项权利证书的内容一致。为便于操作,建议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更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证书的格式内容,将原来的主债权分解成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从而有利于法院的审理和执行。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