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需要根据具体约定而定,关于保证期限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情况。具体而言
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