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一种社会保险。目的是为了及时救济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的第三者权益,最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起,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