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为了设立公司前期的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至于发起人相互之间的责任承担,应按其约定或投资比例进行划分,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