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性质间的企业资金拆借,期限也不同。具体包括:
1、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合社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
4、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