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现其辩护权的最基本的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任何阶段。
自行辩护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是同生同灭的。任何一个公民只要依法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就同时取得了自我辩护的权利。
该权利不需要授权,直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消失为止。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