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使用方式包括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以及复合式。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