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