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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0-08-20 10:54 标签: 申请 宣告 婚姻 无效 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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