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