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不能要求员工随时加班,否则是对员工休息权利的一种侵犯。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